被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冊了公司,莫名其妙當上“老總”“股東”怎么辦?冒名登記、無權代理、虛假簽名等引發的登記爭議時有發生,既影響行政管理秩序,又對利害關系人造成了較大困擾。8月20日,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,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銷登記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應需出臺,糾正以虛假材料騙取登記等違法行為。
《辦法》對撤銷登記的定義、受理條件、取證標準、適用撤銷和不予撤銷的情形、決定執行、行政撤銷與民事法律關系幾個方面進行了規定,為依法分類處理此類投訴、舉報打通了渠道,進一步明確了行政撤銷與民事關系的聯系和區別。
所謂撤銷登記,是指作出登記決定的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生效法律文書、被許可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,或者依據職權,撤銷公司已經取得的工商登記(包括設立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)的行為。省工商局企業注冊處相關負責人解釋,撤銷和吊銷都是強制解散公司的法定事由,撤銷登記產生消滅虛假登記的后果,但并不當然終止公司法人資格,被撤銷設立登記的公司依然要進行清算。
《辦法》明確,虛報注冊資本、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登記,情節嚴重的;據已取得登記的股東會決議、股權轉讓協議等基礎民事法律關系被生效法律文書撤銷、確認無效或者不成立的;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登記行為違法,要求登記機關履行更正職責的;《行政許可法》規定的其他依法撤銷的情形。這四種情況應由登記機關依法撤銷登記。